文言文中有個難關,就是詞類活用。
若果不能理解詞類活用,你很有可能會被一兩個字纏著,甚至解錯文章。
所以,小編就爲大家整理了詞類活用全攻略!
名詞活用為動詞
名詞活用為動詞,一般情況下是兩個名詞連用,必有一個名詞作動詞;副詞(adverb)後面直接帶名詞,名詞就活用為動詞。
活用後的意義仍和這個名詞的意義密切相關,只是動作化而已。
例如:
吾從而師之。
原意:名詞 老師,活用為動詞 以……為老師、向……..學習
其他例子:
其下聖人也遠矣
原意:名詞 下方,活用為動詞 不及、不如
“一狼洞其中”(《狼》)中的“洞”,原為名詞,洞穴,轉化為動詞“打洞”之義。
婦撫兒乳(《口技》)“乳”轉化為動詞“喂乳”。
禮天下之奇才 “禮”轉化為動詞“禮待”。
不能名其一處也(《口技》)“名”轉化為動詞“說出”。
一般名詞作狀語
①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。如“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”(《狼》)中的“途”,原意為道路,這裏作狀語,是“在道路上”的意思。
②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、手段或工具。如“失期,法皆斬”(《陳涉世家》)中的“法”,原意是“法律”,這裏作狀語,修飾動詞“斬”,表示行為的依據,是“按照法律”的意思。
③表示行為的身份或對待的方式。如“君為我呼入,吾得兄事之”(《項羽本紀》)中的“兄”,本為名詞,轉化為狀語,是“用對待兄長的禮節”的意思。
④表示動作行為的特征或狀態。如“其一犬坐於前”(《狼》)中的“犬”,本是名詞“狗”,在這兒作狀語,意思是“像狗一樣”。
動詞活用為名詞
動詞出現在主語或賓語的位置上,表示與這個動作行為有關的人或事,這時它就活用作名詞。
例子:
吾射不亦精乎”(《賣油翁》)中的“射”,本是動詞“射箭”,這裏轉化為名詞“射箭的本領”。
形容詞活用為名詞
在句子中,形容詞如果處於主語或賓語的位置,具有明顯的表示人或身份的特征和意義,形容詞就轉化為名詞。
例子:
是故聖益聖,愚益愚
聖 原意 形容詞 具有智慧、道德 活用為名詞 聖人
愚 原意 形容詞 愚昧 活用為名詞 愚昧的人
形容詞作動詞
形容詞後面帶了賓語(Object),形容詞就轉化為動詞。
例:復前行,欲窮其林。(陶淵明《桃花源記》)
(窮:原為形容詞,這裡活用為動詞,可譯為「走完」)
其他例子:
“天下苦秦久矣”(《陳涉世家》)中的“苦”,因帶賓語“秦”,意為“(對秦王朝的殘暴統治)感到苦惱”
於其身也則恥師焉
原爲 恥辱、可恥,活用為動詞當作可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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